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塘汛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污泥减量化
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绵水务〔2023〕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7〕4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十四五”绵阳市污泥处理需求,同意建设塘汛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污泥减量化项目。项目代码:2306-510700-04-01-546745。
项目单位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道三河村,绵阳市塘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污泥脱水干化车间、臭气处理设施及配电等辅助设施、总图道路及绿化等内容,实现污泥减量化生产规模250吨/日(以含水率80%计)。
四、项目总投资9837.3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并在项目开工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为《绵阳市人民政府研究绵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生产项目建设会议纪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关于污泥减量化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情况说明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调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应尽快开工建设,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争取项目尽早投入运行。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书面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塘汛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污泥减量化项目
招 标 范 围 | 招 标 组 织 形 式 | 招 标 方 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应当委托公开招标 | |||
施 工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和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说明: 一、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含安装)等若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应当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规定。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应至少在我省指定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招标公告。 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评标标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五、评标专家应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确定。 六、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关于变更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发布媒体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4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 |||||||